实训中心三级联动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是保证学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为搞好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点点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责任明确,目标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实训中心安全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抓预防就是抓安全,除隐患就是保安全,强责任就是保稳定”的理念,通过全员“一岗双责”制的全面实施,达到全体员工岗位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院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实训中心管辖的地域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被发现,及时被消除,努力形成学院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安全工作局面,彻底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院的安全与稳定。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实践教学、实训室建设、实训室安全管理中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
组长:学院主要领导
副组长:分管教学、安全院领导
成员:实训中心负责人、教务外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和骨干实践教学老师。
实训中心承担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教务处负责实训室实践教学管理工作。保卫处负责实训室安全督查工作。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三、安全管理职责
实行“学院、教学单位、实训室安全管理员”三级联动管理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学院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各实训室安全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
2、建立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明确师生人身安全、实训室设备财产安全。严禁无实训指导老师情况下,学生进入实训室进行实训操作。
3、实训中心有计划组织开展全院师生学习实训室安全操作教育活动。
4、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定期(每月)进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
5、实训室安全管理员每日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工作台帐。
四、事故发生应急措施
1.特大事件(I级)
发生死亡、特大安全事故、特大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应判定为特大事件。事件发生后: 第一,实训室安全管理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持秩序,及时了解、汇报事故情况;做好现场信息的收集及现场人员谈话记录、签字等工作。 第二,主要负责人应及时向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三,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研究处置办法,协助相关部门(公安、消防等)做好善后工作。
2.重大事故(II级)
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件、一般刑事案件、较大安全事故等应判定为重大事件。事件发生后: 第一,实训室安全管理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持秩序,及时了解、汇报事故情况;做好现场信息的收集及现场人员谈话记录、签字等工作。 第二,主要负责人应及时向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研究处置办法报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第三,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跟踪了解事故情况,协助、指导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亲自赶赴现场。
3.一般事故(III级)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一般伤害事件等事件应判定为一般事件。事件发生后: 第一,实训室安全管理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持秩序,及时了解、汇报事故情况;做好现场信息的收集及现场人员谈话记录、签字等工作。第二,主要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研究处置办法报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突发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后,主要责任人应编制《突发事故、事件报告》,报送学院领导小组。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纠正预防措施等。
实训中心
2015年11月4日